我的狐仙大人_第172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72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见我一脸的不信,君离渊继续说道:“我知道你现在怀疑我的话,但是你今天对我有恩,于情于理我都应该帮你一把,但是你与他的因果我不能参与,所以话,我只能说到这个地步。”

    ??我眨巴着眼睛看他。

    ??君离渊跟我无冤无仇,而且不出意外的话我跟他这辈子都见不到了,他没什么理由故意来挑拨我跟黎梵之间的关系。

    ??但我是肯定不会因为他这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就去怀疑黎梵的,我转头给黎梵递眼色,想让他说两句。

    ??但我递了半天,眼珠子都快抽筋了,黎梵也没有动作,跟哑巴了似的。

    ??我转过头看他,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朝我这边看,而是正眸色暗淡的看向君离渊。

    ??黎梵的眼睛本就很漂亮,美的像是一块晶莹剔透的宝石,但是当他冷不伶仃瞅人的时候,能把人家吓出一身鸡皮疙瘩。

    ??君离渊倒是不至于起鸡皮疙瘩,他跟黎梵对视了一会儿之后,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,随后再次看向我。

    ??“小朋友。”君离渊道:“刚才是我看错了,你男人身上的是真正的姻缘咒,愿意使用姻缘咒的伴侣本就不多,他还给自己下的是单方面姻缘咒…你可要好好珍惜他。”

    ??我:?

    ??不是大哥,你变脸变得有点太快了吧?

    ??刚才还一脸严肃的质疑黎梵,现在就倒戈了?

    ??我戳戳黎梵,小声问他:“你是不是威胁他了?”

    ??不威胁的话哪能变脸这么快?

    ??“我哪有?”

    ??听我这么说,黎梵非常无辜的低头看我道:“饕餮是上古凶兽,我只是一个只有一条尾巴的小狐狸,他能一口把我吞了,我哪能威胁得了他?”

    ??看着他那双写满冤枉的狐狸眼,如果是以前我还就真信了,现在我只想呵呵。

    ??你何止能威胁他?

    ??刚才揍他的人是谁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?

    ??都说狐狸修行只需要看尾巴的数量,尾巴越多修为越高,但这句话在黎梵身上越来越不符合。

    ??他的实力好像跟尾巴数量没有关系,也不知道是为什么,可能是品种的缘故吧…

    ??我挠挠头,把这个问题先扔到一边了,因为这时鹿鸣来找我,告诉我他要走了。

    ??“你要死了?”我被他吓一跳。

    ??鹿鸣也被我吓一跳,摆手解释道只是字面意思上的走,不是他要嘎了。

    ??鹿鸣说,以前一直蹲在我家是因为有同心索,现在同心索已经被解了,他也没有理由继续跟着我了,所以就要回去了。

    ??凌泽他的力量才恢复了一丢丢,想让我再收留他几天,等他好利索了,就亲自过来把他也提溜走,而现在他要回去给凌泽顶班管神域了。

    ??我点点头,想说点舍不得他的话,但我话还没说出来,就发现鹿鸣已经不见了。

    ??看着鹿鸣离开的方向,我心里前所未有的的惆怅。

    ??鹿鸣说他的使命就是爱我,虽然不知道这是谁给他的使命,但我都希望他能好好的。

    ??鹿鸣是很好的人,他不应该有那么多的苦难。

    ??“这就舍不得了?”

    ??就在我内心无比感慨的时候,突然感觉一只冰凉的手揪住了我的耳朵,然后黎梵不高兴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。

    ??我反手就打了他一下,纠正道:“没有舍不得,我就是送送他而已,送一下都不让了吗?”

    ??这么霸道,黎梵你不要命了?

    ??“不用解释。”

    ??黎梵哼的一声转头不看我:“舍不得就打个电话把他叫回来,在家里多住两天,我又没有意见。”

    ??他没有意见?

    ??他的意见大着呢!

    ??不过话说到这个地步,我倒是突然想逗逗他,于是马上掏出手机开始翻通讯录:“这可是你说没意见的啊,我真打了…”

    ??黎梵站在一边没有拦我的意思,我也就真的开始打电话,但根本打不出去,显示不在服务区。

    ??黎梵转头,满脸都是属于狐狸的狡诈笑容:“看吧,我没有拦你,是你自己打不出去,这就说明他不适合在咱家住。”

    ??我:……

    ??这里是妖界,打不出电话很正常吧。

    ??现在的黎梵不但霸道,他还幼稚…还就挺难带的。

    ??“好了,别生气了小狐狸,我错了我跟你道个歉。”最后还是我先拉下脸先去哄他。

    ??但是黎梵并不怎么领情,而且他马上给我抛出了一个死亡问题。

    ??“好,那你说,我跟鹿鸣掉水里了,你先救谁?”黎梵双手插在兜里,眼神幽幽的看着我。

    ??我:?

    ??啊这…

    ??这种问题不都应该是女朋友提出来的吗?怎么到我这里就变成黎梵问我了?

    ??我绞尽脑汁想了一会儿,我想的时间越长黎梵的脸越黑,最后我小心翼翼的试探了一句:“狐狸不都会游泳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